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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2016
哈迪:推行伊刑法‧“伊党1957年起铺路”
作者: meewei

(吉隆坡18日讯)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说,伊党自1957年开始便为推行伊刑法做足准备,目前伊党会和所有伊斯兰非政府组织会面,为顺利推行伊刑法铺路。

他昨晚出席伊斯兰非政府组织汇报会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伊党也将和行动党会谈,行动党有权不赞同伊刑法,但却无权禁止伊刑法的推行。

他在汇报会上说,非穆斯林一直对伊刑法有所误解,而伊刑法是为了教育大众,达到阻吓的目的,伊刑法下的鞭刑,不会导致人体残废,和监狱的鞭笞不同。

他说,早前受邀前往新加坡分享有关伊刑法课题,可是全程与会者仅对政治议题充满兴趣,只发问两道和伊刑法相关问题。

哈迪阿旺重申,他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寻求修改的355法令,仅要求提升伊斯兰法庭权限,不会对非穆斯林有影响,反之,非穆斯林不断反对,才是抵触宪法精神。

非穆斯林不应插手

“伊斯兰法庭没有约束非穆斯林,为何非穆斯林要反对?伊斯兰是联邦宗教,非穆斯林的反对就是违背宪法精神。”

他说,既然伊斯兰是联邦官方宗教,伊斯兰法庭至少必须和民事法庭平权,所以他与团队在国会提出私人法案,用意不是要在全国推行伊刑法,而是修改伊斯兰法庭权限。

他认为,既然伊斯兰法庭不会影响非穆斯林的地位,非穆斯林就不应该插手。

共有75个伊斯兰非政府组织出席人民大会主办的汇报会,出席者包括大马伊斯兰宣教基金会(YADIM)主席尤斯里、筹委会主席阿兹米和秘书阿米努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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