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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2016
假大马卡申请护照.中国男罪成罚1万
作者: limlc

(柔佛.新山7日讯)一名中国男子因承认使用伪造的大马卡,向移民局申请我国护照,而被新山地庭罚款1万令吉。

这是柔佛州今年内,首起外国人士使用伪造大马卡申请我国护照并罪成的案件。

被告是51岁的苏明宝(译音)。

控状指他身为中国人民,于今年7月20日早上10时18分左右,在位于新山实达热带花园的内政部大厦,利用志明“Kevin Su Ming”的大马卡,并知悉该大马卡的资料是虚假的,向移民局申请我国护照,触犯护照法令12(1)(c)(使用伪造证件以获取护照)条文,并可在同法令12(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认罪。

承审法官卡玛鲁丁判处被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坐牢一年代替。被告较后缴清罚款。

主控官是来自移民局的诺丽达优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莫哈末道勿和莫哈末阿都卡立。

参加“快速移民”配套

莫哈末阿都卡立替被告求情时,指被告受到不法集团网站的误导,参与了一个名为“大马快速移民(malaysia quickly migrant)”配套。

他指被告以为该配套是合法的,再加上被告长时间在我国投资,因此觉得若能取得我国国籍,对其事业有助益,被告于是按该网站的要求,缴付了一笔费用。

他称被告抵达我国时,便获得一张大马卡,这让被告以为是该配套的一部份,被告于是拿着该大马卡向移民局申请我国护照。

他也指被告是初犯,而且病重的父亲于今早在中国广州逝世,希望法官能够轻判被告,并归还被告的护照以回国奔丧。

诺丽达优要求法官重判被告,因为被告的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并希望藉此警惕其他民众不要以身示法。

12万买假大马卡

案情显示,被告最后一次入境我国是在7月20日,当时对方是持社交签证入境,目的是办理我国护照;社交签证有效期至今年8月18日。

被告通过在中国的一名代理,以20万人民币(约12万令吉),购得一张志明“Kevin Su Ming”的大马卡。

被告过后在2名本地人的陪同下,前往内政部大厦的移民局,利用该大马卡向官员申请我国护照。

官员当时以马来文,向被告发问数道问题,可是被告无法回答,官员于是扣留被告,以及陪同被告的2名本地人。

官员过后仔细检查被告的大马卡,发现被告大马卡上的号码,不存在于国家登记局的系统,并判定大马卡属伪造。


被告因承认使用伪造的大马卡,向移民局申请我国护照,而被罚款1万令吉。(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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