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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16
威省强制须租店前停车位.新条例仅3业者遵守
作者: limlc

(槟城.大山脚)向威省市政局注册营业执照的汽车零件店、轮胎店、汽车维修中心及摩哆店共有492家,但是,自市政局强制上述4个行业业者需租用店前停车位后,至今只有3名业者遵守新条例。

市政局9月1日落实这项新措施,截至本月20日,只有3名业者租下店前的停车位。市政局规定上述业者更新营业执照时需同时租用停车位,其中99名业者的营业执照逾期后还未更新。

威省市议员陈宗兴昨日(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时说,市政局7月1日发出上述新条例,并于9月开始执法,每星期都会向没有遵守条例的业者开罚单,截至本月21日已发出26张罚单,每张罚单的罚款是250令吉。

租停车位方便顾客

他提醒执照已逾期业者若继续非法营业,市政局将会采取法律行动,包括提控上庭。

他不讳言许多业者询问可否分期付款偿还租停车位的费用,相关课题需与官员开会商议才会有决定。

他强调强制租下店前停车位的措施优先让上述4个行业业者租用,方便业者和顾客。

在市政局的新条例下,凡是上述4个行业的业者店门前若有停车位,就必须租用相关停车位作为本身用途。每个停车位的租金是1920令吉,两个共3840令吉,视店面前占用的停车位情况而定。

新闻背景

障碍物霸占停车位

威省市政局频频接获公众投诉不少商家在店前置放障碍物霸占停车位,执法人员到场取缔时,商家也不承认是自己所为。

因此,市政局决定强制4个行业的业者在申请或更新营业执照时必须遵守附带条件,租下店前的停车位。

凡是获得批准专用停车位的业者,都会获得市政局发出的贴纸让民众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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