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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16
为4千释放扣留犯·女警官收贿监2年
作者: kaisin

(吉隆坡30日讯)高庭今日推翻地庭裁决,宣判3年前收取4000令吉以释放一名扣留犯的女助理警监贪污罪名成立,并判处她从即日起坐牢2年及罚款2万令吉。

另一警长表罪成立

高庭也宣判,当时连同这名女助理警监苏丽雅蒂(33岁)收取贿款的警长拉威登(53岁)表面罪名成立,须回到地庭进行自辩。

两名被告是隶属十五碑警局刑事调查组的警员,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卡林在裁决时说:“被告所犯下的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关乎警员的诚信。贪污若不遏止,就会像癌细胞那样扩散,导致国家事务受到影响。”

他认为,地庭的裁决是错误的,地庭法官在证人的供词上没有进行充份的评估,并认为法庭应将两名被告定罪,她因此批准控方所提出的上诉。

同时罚款2万

他判处被告苏丽雅蒂从即日起入狱2年及罚款2万令吉,也宣判她所面对的另一项收贿控状表罪成立,须回到地庭进行自辩。

另一名被告拉威登也被宣判贪污表罪成立,须进行自辩。

身怀六甲的苏丽雅蒂在闻判后忍不住流泪,其亲友见状立即上前安慰。

苏丽雅蒂的代表律师苏巴马廉在求情时说,其当事人育有2名子女,目前临盆在即,希望法庭看在被告是一名初犯而轻判。

他也向法官要求暂缓执行监禁刑罚以让被告提出上诉,获得法官批准,并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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