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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6
窝藏24非法外劳.4被告各罚48万
作者: admin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日讯)4名本地公民因窝藏24名非法外劳而触犯法律,昨日分别被判处罚款48万令吉。

此案也有2名孟加拉外劳因充当看守员,被判监禁240个月。

大马移民局今日发文告说,这是大马移民局起诉屋主窝藏非法外劳案的最高罚款及监刑。

布城移民局总部一支行动单位在最近,突击了一栋在吉隆坡汉里克路的建筑物,并成功逮捕了24名来自印度、孟加拉及印尼的非法外籍人士;而上述6名被告(男,4名本地公民及2名孟加拉裔人士),也是在这次的突击行动中遭逮捕。

大马移民局也指,所有被告都知晓住所的非法外劳身份。

布城移民局总部的检察官,成功证明了针对6名被告的表面罪证:他们是该住所的拥有人,刻意允许24名非法外籍人士进入、驻留及居住在他们的处所。

4名本地公民因违反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与刑事法典地34条文同读),被法官判处罚款48万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需坐牢9年代替。

而2名负责看守的孟加拉裔人士,则因违反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及第6(1)(c)条文,分别被判处坐牢240个月及鞭笞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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