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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2016
没受益人麻烦多.凭遗嘱不能领公积金
作者: admin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6日讯)公积金局会员若未指定存款受益人就离世,即使他们生前有立下遗嘱,也会给家属带来许多不便和麻烦,因为法律阐明,任何遗嘱都不能超越公积金的指定受益人。

律师公会法律改革及特别领域委员会成员拿督斯里拉玛仄文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很多人误解,只要生前有立遗嘱就万事无忧,但2001年公积金条规第7条文阐明,没有任何遗嘱可超越公积金的指定受益人。

“举例说,一个人的遗嘱受益人为A,但公积金的存款受益人是另一人B,最终以公积金局的记录为主。”

没受益人没遗嘱更糟

即使死者身前有立下遗嘱,但没向公积金局指定受益人,该局也不会直接发放会员存款给遗嘱受益人,家属同样需要委托公共信托有限公司或律师,经过法律程序取得遗产执行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遗产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或遗产分配令(Distribution Order)等文件。

如果会员生前没指定受益人,也没有立下任何遗嘱,情况更糟。

若会员没有指定受益人,公积金局须等到遗产管理者,如公共信托有限公司(Amanah Raya)提呈遗产执行书等相关文件后,才会发放存款。

等待遗产执行书等法律文件过程冗长费时,家属也要承担不少费用,除了支付给公共信托有限公司的手续费外,也须缴付手续费的6%消费税。

如果死者家属过后选择委托公共信托有限公司成为遗产管理者,该公司会向遗产受益人征收费用;如价值不超过60万令吉的动产,首2万5000令吉征收4%费用,接下来的22万5000令吉征收3%费用,余款顺序递减至0.5%,视有关数额而定,并且需另付手续费的6%消费税。

拉玛仄文表示,律师的做法和公共信托有限公司不同,一般他们会让死者其中一名家属(遗产受益人)成为遗产管理人。若一切顺利,通常可在3个月时间内,取得法庭发出的遗产执行书。

若会员生前有指定公积金存款受益人,则受益人可绕过上述所有程序,也无须付费给公积金局。

交近亲首笔钱增至2.5万

目前,如果公积金局会员生前存款超过2万5000令吉,公积金局将在死者逝世2个月后,发出首笔不超过2万令吉的款项给死者近亲,剩余的存款要等到接获遗产管理书等文件后,才发放给遗产管理者。

不过,从明年1月1日起,公积金局将把会员逝世后的首次提款数目,从现有的2万令吉提高至2万5000令吉,这将让那些无指定受益人,且存款少于2万5000令吉的会员家属受惠。

根据现有规定,如果没指定受益人的会员存款不超过2500令吉,则所有款项会交给死者近亲。

如果存款逾2500令吉但少过2万5000令吉,且家属在会员逝世2个月后才提出取款申请,则会一次性将存款交给死者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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