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4日讯)两名在大马求学的中国男女,惨遭自己的同乡骗走约1万4000令吉现金和名表,骗子得逞后即刻“人间蒸发”,音讯全无。
受害人张佳敏(26岁)和刘明(28岁)通过民政党公共服务与投诉部副主任刘博文的协助下,在民政党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现身说法,提醒在马留学的同乡提高警惕,切勿被同一个人所骗。
张佳敏:自称地产商
张佳敏于2015年7月通过微信认识涉嫌行骗的中国籍男子刘佳(36岁),两人相谈甚欢,相约吃饭时都是对方主动付账,也买了一件1200令吉的名牌衬衫给她,出手相当阔绰。
“对方自称是中国一间地产公司的董事,两人认识之初也有防备之心,但相处下来,我们逐渐熟络,之后,我还把他介绍给刘明。”
她与刘佳住在同一个公寓,待刘佳如“大哥哥”,偶尔会为她烹调美食。
借钱领澳银行2600万存款
“刘佳自称在澳洲银行有一笔4000万人民币(约2600万令吉)存款,但由于亲戚的身份关系特殊,他需要逗留在大马办理“换身份”手续,才能拿回存款。”
“他向我借12万令吉来办理手续,也说在领回钱后就会马上还我,也会给我另一个室友买手机。”
“当时刚好是学校开学,我就把父母汇过来的3万令吉学费借了给他。当时我真的相信他有一笔钱在澳洲,也认为他很快就可以还钱。”
由于刘佳一直没有还钱,她也心急于自己的学费问题,两人关系开始恶劣,在去年1月的最后一次吵架后,他气冲冲回房间收拾,就离开公寓,搬去了刘明家住。
价值10万名表被偷
“当时接近农历新年,我准备收拾行李回家过年时,才惊觉价值16万人民币(约10万令吉)的名表被他偷走了。这手表是爸爸托我帮他买了带回家的,我担心被家人责骂,临回家前,偷偷到茨厂街买了一个假手表给爸爸。”
刘佳曾在去年12月邀请她吃饭,但她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而没有赴约。直到某次与刘明谈起此人时,才发现刘明也被他骗钱。两人在去年12月个别前往警局报案,但至今还未有最新的进展。
刘明:借钱给对方当生活费
刘明向媒体形容,刘佳很懂得耍心机,经常在他面前诋毁张佳敏,所以刘佳住在他家期间,他甚少跟张佳敏联络。
“刘佳1月搬来我公寓时,以同样的故事向我借钱,直到去年12月他搬走时,都一直呆在家,没听说他有工作。他也没交房租,相反的,我一直有借钱给他作为生活费,共欠下大约1万2000至1万3000令吉。”
他跟张佳敏联络上以后,才发现除了他们两人,还有1名人在北京的朋友被刘佳同样以微信方式,骗了5万人民币(约3万令吉)后,就联络不上对方。
“我们当初都是以同乡的热情对待刘佳,也因此卸下了防备之心,借钱的时候,也完全没有想要开借据。”
刘博文:致函警方跟进调查
刘博文说,他将致函警方,以协助两人跟进警方的调查进展;此外,也会致函给移民局要求有关当局把对方的名字列入黑名单内。
他也会带两人到中国大使馆寻求协助,也希望大使馆能把此消息带回中国,以免让其他来马的中国学生受骗。
他说,这是他接到的第二宗被骗财的投诉案,他提醒在马求学的中国学生提高对陌生人的防备,若要借钱给任何人,也应该开借据,以作为日后追讨债款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