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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7
参与旺角暴力冲突·3男女判囚3年
作者: shuenfatt

(香港17日综合电)香港法官沈小民周五宣判,去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冲突中,被指参与暴动及向警方投掷玻璃瓶等物件的两男一女即时入狱3年。

3名被告分别为港大女学生许嘉琪(23岁)、教育大学男生麦子晞(20岁)及厨师薛达荣(33岁)。据悉3人未决定提出上诉。

3人被控于去年2月9日凌晨在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一带参与暴动,亦被指向警方投掷玻璃樽等物件。法官指当时情况随时失控,判刑需维护公众利益及起阻吓性。

法官说,“暴力就是暴力,不会因为施暴者背后的原因令暴力有所分别”,被告要为此付出代价。

法官指当晚有20多人向警方投掷玻璃樽等物品,明显欲令警员受伤,加上不少警员当晚只有简单装备,警员生命未有受威胁只是他们幸运,与暴动人士无关。法官指无论当晚是何种原因,暴动人士行为极之严重。

法官认为警员如果没带头盔和盾牌,若被掷中必定造成伤害,而且警员因正在当值,定必要留在弥敦道。法官亦相信当晚被告投掷的玻璃樽是刻意带去,非随地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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