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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7
起诉《Vendetta》5造诽谤 哈里士胜诉获赔25万
作者: sabah_editor

(亚庇19日讯)沙巴前任首席部长丹斯里哈里士起诉《Vendetta And Abuse Of Power》一书作者等5造诽谤案,高庭宣判哈里士胜诉,答辩方5造须赔偿共25万令吉及支付10万令吉堂费。

起诉人哈里士是针对《Vendetta》一书内容中,有部分指控他担任沙巴首席部长期间滥权贪污和独裁,而起诉该书作者沙阿里依沙、资料供应人赛沙林、印刷商、出版商及销售商对他的诽谤而寻求赔偿损失。

哈里士由律师尤诺马宁京与特立沃马宁京代表,首2答辩人由律师司徒美棠与张嘉怡代表,第3至5答辩人由律师拉兹代表。

哈里士是于2014年12月入禀诉讼,案于2016年8月22日开审,诉方仅哈里士一人供证,辩方5人,至2016年11月审结。

■10页内容构成诽谤

承审法官拉温达南宣判指出,全书有10页的内容对诉方构成诽谤指控,辩方证实该书的资料来源及出版过程未有争论;而对于有关诽谤成分内容是否“合理评论”及“辩解理由”辩方未能提出充足证据。

对于诉方要求的普通及警戒性赔偿,法官判首答辩人须赔偿5万令吉,第2答辩人10万令吉,第3至5答辩人共同赔偿10万令吉;另外,首2答辩人须共同支付5万令吉堂费,第3至5答辩人共同支付5万令吉,即答辩方须赔偿哈里士共25万令吉及支付共10万令吉堂费。

张嘉怡较后受询时表示,答辩方将在高庭发出书面判词后加以研究,才决定下一步对策。

起诉人哈里士与答辩人均缺庭,只有特立沃、拉兹与张嘉怡出庭。

■禁止出版收回书本

法官也针对诉方的庭令申请批准,即辩方禁止继续出版及印刷该书,以及另一诉方诉求为“收回市场上该书”,也予以批准。

根据审讯,有关著作已印制3000本,曾在吉隆坡由前任部长莱士雅丁主持推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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