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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2017
砂议会取消陈长峰州议员资格.砂议会上诉申请合法.上诉庭裁决26日开审
作者: yslee

(布城4日讯)上诉庭裁决,砂拉越州议会针对古晋高庭撤销砂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取消行动党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议员资格决定而提出的上诉申请是合法的,而这项上诉申请将于10月26日在古晋上诉庭开审。

换言之,若古晋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推翻高庭的裁决,埔奕区确定将迎来一场补选;这将会是大马有史以来第一宗州议员被指拥有双重国籍而遭取消议员资格后所举行的补选。

陈长峰提初步反对被驳

以拿督罗哈娜尤索夫、拿督王南吉和拿督苏拉亚奥曼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各造代表律师的陈词后,一致驳回陈长锋所提出的初步反对申请。

法官罗哈娜在裁决时说,上诉庭在检视了本案的论据后一致认为砂州议会所提出的上诉申请是合法的。

陈长锋的律师团是基于砂州议会所提出的上诉申请是不合法及有缺陷为由,要求上诉庭撤销有关上诉申请。

其代表律师陈其兴在陈词时说,砂州议会在没有召开州议会会议,并通过表决的方式寻求82名州议员同意的情况下就入禀这项上诉申请,所以理应被宣判为无效。

他强调,在高庭于今年6月21日撤销砂议长取消其当事人州议员的资格后,砂州议会从未召开任何会议来表决是否应就高庭的裁决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

他指出,砂州议会有权入禀上诉申请,但这个决定权是在82个州议员手上,并非砂议长或秘书就可以决定的事,同时,无论是砂议长或秘书都没有权力代表砂州议会入禀上诉申请。

他说,州议员在古晋高庭作出裁决后的4天曾致函砂拉越首席部长要求召开紧急的州议会会议,惟得不到任何回应,这清楚显示砂州议会并没有要提出上诉的意愿。

陈长锋的另一名代表律师张守江说,律师团将在谘询当事人的意见后,才决定是否就上诉庭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另一方面,上诉庭今日也驳回了陈长锋律师团针对阿玛阿斯菲亚上诉申请所提出的反对。

陈长锋的律师团抗议,砂议长在其上诉申请通知书中把其当事人、砂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黄顺舸和选举委员会一并列为答辩人,不过,众所周知,黄顺舸和选委会与砂议长来自同一阵营,鉴此,上诉庭不应接纳这种含糊不清且令人混淆的上诉通知书。

砂议长:盼州议会召开前审结

阿玛阿斯菲亚指出,他对上诉庭今日的裁决感到开心和感恩,并希望整个上诉过程可在下一个砂议会会议召开之前可以审结。

他说,砂议会将在11月8日复会,但他希望整起事件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有一个真正的了断。

砂州议会是于5月12日在70票支持及10票反对下,议决取消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这也是全国第一宗州议会通过表决取消议员资格的案例。

当时,黄顺舸援引砂宪法17(1)(g)条款,指陈长锋在参加2016年砂州选举前持有大马和澳洲的双重国籍,要求取消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

不过,陈长锋指本身早在2015年已申请放弃澳洲公民权,2016年4月4日起已不是澳洲公民,他较后入禀古晋高庭挑战砂州议会的决定,并获得胜诉。

承审本案的古晋高庭法官拿督道格拉斯在其判词中指出,砂议长在州议会会议上错误引述联邦宪法第23(1)及24(1)条款时,已不知不觉“误导”了整个州州议会,并影响了州议员在投票表决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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