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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7
贸消部长:2018年起.信贷销售利率最高15%
作者: kychia

(吉隆坡2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表示,通过修改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和2017年信贷销售保护条例,从2018年1月1日起,政府将会把信贷销售利率制定在1年最高15%。

韩沙再努丁今日是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时间,针对宜力区国会议员拿督哈斯布拉提问贸消部如何解决信贷销售利率过高的问题时,如是回应。

他说,该部早前在谘询会议上,向业者了解到,有关利率竟然可高达一年35%,因此该部希望透过调低信贷销售利率的方式可协助人民解决信贷销售利率过高的问题。

违例公司最高罚款10万

他透露,一旦违反上述条例的公司将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若重犯,最高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

“若是个人违反该条例,罚款则是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最高罚款为10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该部也向业者和公众推行了宣导计划好让他们了解有关权益和在签署信贷销售交易合约前后的债卷。

对于巴西富地区国会议员拿督聂马西安提问有关提供信贷销售的公司是否采用不被允许的收取利息制度,韩沙再努丁则表示目前大马共有7大公司都采用常规系统。

同时,韩沙再努丁也表示,消费保护(信贷)条例也将延迟还款的每年利率定为最高5%。

严厉监控欺诈活动

另外,高渊区国会议员拿督曼梳也在国会上提问贸消部长有关以公司业务方式所运行的活动管理(Event Manangement)公司,所涉及的欺诈案件是否受到有效监督,以及违反该部条规者会被采取什么行动。

对此,韩沙再努丁回应说,该部截止目前,尚未接获相关投报,但该部一直严格关注和监控类似的欺诈活动,并以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和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来提控违反者。

“在所实施的条例下,有关公司必须直接透露所为使用者提供的服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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