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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7
联国通过谴责用化武‧朝不满决议案提及金正男案
作者: shuenfatt

(美国‧纽约4日讯)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周四以150票赞成、6票反对及12票弃权,通过谴责使用化武的L.26号决议案。该决议案重申,联合国大会谴责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化武,并表达大会认为任何使用化武的个体,必须及应该要为此行为负责的强烈信念。针对此决议案投下反对票的国家为中国、朝鲜、伊朗、俄罗斯、叙利亚及津巴布韦。

朝鲜领袖金正恩的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今年2月13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被人以VX神经毒剂刺杀。第一委员会讨论L.26号决议案期间,朝鲜代表要求删去决议案内,有关VX神经毒剂的段落。该决议案其实没有直接提及金正男被杀案,但朝鲜认为在决议案内触及“马来西亚案件”,属违法及违反联合国宪章。

委员会最终在记名投票中,以5票赞成、116票反对及23票弃权,大比数否决朝鲜删除有关VX神经毒剂段落的要求,投下赞成票的国家除朝鲜外,就只有刚果、象牙海岸、叙利亚及瓦努阿图。金正男案发生在马来西亚的事实则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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