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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7
自称有“恋童癖”·跟车员控奸2女童
作者: niki

(彭亨.关丹28日讯)自称患有“恋童癖”的25岁男子,以2令吉加1块巧克力诱奸2名4岁和8岁女童今日被控2项强奸罪名,被否认有罪,法庭不允准保释,案展延至明年1月5日过堂。

来自关丹斯里马哥打阿曼的被告莫哈末阿兹哈(罗里跟车员)共面对2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于今年5月份,下午5时至7时,在关丹马哥打阿曼蓄水槽下,强奸4岁的女童。

次控状则指被告于今年8月份,下午5时至7时,在关丹斯里马哥打阿曼油棕园里,强奸8岁的女童。

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提控被告,被告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各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不认罪

被告今日关丹地庭上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此案主控官沙鲁依桑副检察司指出,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受害者年龄只有4岁和8岁,并与被告住在同一个住宅区,屋子距离也很靠近,不排除可能会骚扰受害者和其家人。

他说,为了保护受害者,被告不应被保释,同时控方也担心可能会有更多受害者中招,要求法庭不给予任何保释。

“坊间曾传被告曾到附近学校,企图邀载一名女生,惟女生父亲及时到场,虽然这只是传闻,但为了安全起,希望法庭慎重考虑。”

被告辩护律师莫哈末阿兹米指出,案件仅进入审讯阶段,被告未经定罪,而主控所引述担心都是一些假设性情况,法官可以让被告在附加条件,如不得接触和骚扰受害者情况下,批准被告保外。

父指被告患恋童癖

被告的父亲(罗里司机)被法官要求趋前,针对被告保外一事,进行商议。

他说,孩子在中三就辍学,自幼在读写方面有学习障碍,以及反应缓慢的问题,在被告求学期间,他多次被叫到学校见老师。

“儿子长大后,在工作上也面对问题,所以5年前就跟随我送货,打工换取零用钱。”

他说,至于儿子的“恋童癖”,是他在网上搜查资料时,发现其症状类似,而认为儿子有此病症,不过这些都尚未经过医生验证。

较后时,法官乌娜查接纳主控官的理由,不允准被告保释外出。

被告于今早被带上法庭时一脸茫然,不时望向坐在旁听席的家人。较后被带出法庭时,衣服掩盖容貌躲避镜头。

受害者至亲也有出席法庭聆听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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