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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017
消防设备不合格·酒店工厂各罚3千到逾万
作者: niki

(巴力15日讯)一家棕油厂和两家酒店以及其经理、老板及董事因为没有合法的消防认证,或无法在指定时间内遵守消拯局警告信解除火灾危险,被安顺推事庭和巴力推事庭开出传票,每一项罪状被罚款1500令吉;其中各自被控6项控状的廉价酒店及其老板,共被罚款1万8000令吉!

他们没有遵守的解除火灾危险要求,包括没有确保消防控制板及手动火警系统操作良好、消防喉辘没有处在良好状态等,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霹雳州消拯局先在本月12日,于安顺推事庭提控一家酒店触犯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第33条文,即没有合法的消防认证,其董事则触犯相同法令57条文,与第33条文同读;双方各面对1项控状,皆俯首认罪,各被罚1500令吉,共3000令吉。

一些工厂的水压系统也没有获得良好照顾。(图:星洲日报)
霹雳州消拯局出动以莎雅妮(左二)为首的团队进行检控。左一是蓝利,右起是再努丁、丝丽。(图:星洲日报)

消拯局再于本月13日,于巴力推事庭提控一家棕油厂和一家廉价酒店,它们皆触犯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第10条文,即无法在指定时间内遵守消拯局警告信消除火灾危险,棕油厂经理和酒店老板也被控触犯相同法令57条文,与第10条文同读。

其中棕油厂及其经理各面对2项控状,棕油厂的案件定于明年1月10日过堂,其经理则每项控状被罚1500令吉,共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每项控状需监禁两个月。

至于廉价酒店及其老板各面对6项控状,双方皆认罪,推事莫哈末菲特利裁决每项控状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监禁两个月,意即酒店及老板共被罚1万8000令吉。

直到合格每天罚100

由于被带上法庭时,酒店仍未遵守有关解除火灾危险要求,因此推事也裁决业者从宣判有罪当日起,被罚款每项控状每天100令吉,至遵守解除火灾危险要求为止;案件定于明年1月13日过堂。

霹雳州消拯局出动由副局长莎雅妮率领的团队进行检控,其他主控官包括蓝利、再努丁、丝丽。

一些被控的工厂的消防喉辘没有处在良好状态。(图:星洲日报)
火警控制板没有处在良好状态。(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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