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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017
阻碍救护车去路兼殴打司机·3青年判监1个月及罚款
作者: bslim

(太平22日讯)3名嫌涉殴打救护车司机及阻碍救护车去路的青少年被告,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其中2人被判入狱1个月及罚款,另一被告将在明年1月24日面对判决。

3名被告是莫哈末诺来沙(20岁)、阿都阿兹斯(20岁)及莫哈末沙(17岁),皆来自峇眼色海。

第一被告莫哈末诺来沙及第二被告阿都阿兹斯被控于12月17日凌晨1时40分,在新板魏路的一个交通灯处,殴打救护车司机沙里夫,造成后者的眼部受伤,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2名被告俯首认罪,推事莫哈末哈拉判他们入狱1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替代。

第一被告莫哈末诺来沙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与第三被告莫哈末沙在同时同地,故意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

他们也认罪,其中莫哈末诺来沙被判入狱1个月及罚款3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替代,刑期同时执行。至于第3被告莫哈末沙,推事择定明年1月24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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