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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8
指74货柜有猪牛肉掺杂.又2人传假新闻罚3千
作者: kychia

(吉隆坡13日讯)散播假新闻须付出代价!再有两人在脸书散播我国进口74个掺杂猪及牛肉货柜的假消息,今日在地庭被判处罚款3000令吉,否则以坐牢1个月代替。

两名被告分别是艾宁莎兹瓦妮(22岁,工艺学院毕业生)及莫哈末阿斯鲁(32岁,工厂技术员),地庭法官查曼在他们俯首认罪后,判处上述刑罚。

女被告求情不知属犯法

艾宁在求情时表示,本身目前打散工,月入仅有1000令吉,而她当时无意要散播这则假消息,更不知道本身的行为已犯法。

莫哈末阿斯鲁表示,这则消息传出后塔信以为真,因此才会分享有关帖文,并指本身已订婚,但由于生活费很高,只好暂时搁置婚事。

他表示,他需抚养远在吉兰丹州的双亲,希望获得法庭轻判。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主控官诺哈妮副检察司则指出,网民应该证实消息的真伪后再分享,要求法庭严惩两名被告。

根据控状,艾宁于2017年7月21日早上7时45分,使用署名“AnnSyzwni”的脸书帐号散播假消息,意图伤害他人感受,帖文指这则新闻是真的,74个掺猪肉及牛肉的货柜已通过,只有其中4个被拦截,并表示勿购买进口牛肉,要求朋友散播此消息。

莫哈末阿斯鲁则是于2017年7月20日早上9时53分,使用署名“R u lYusoff”的脸书帐号发布假消息。被告分享一则新闻,并帖文写道,74个牛肉掺放猪肉的货柜已通关,部份可能已流入超市及餐馆,呼吁朋友停止在外食用牛肉或羊肉,除非直接向本地牛肉商购买。

这两则帖文是于2017年8月1日早上10时左右,在吉隆坡旺沙马朱新镇永旺广场的星巴克被读取。

已有6人被控

两人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此前,共有4名男女因散播这则假消息而被提控上庭,最先被控的是一名家庭主妇,另外还有一名宗教学校退休教师、草药业者及马电讯退休雇员。

通讯及多媒体部的打假网站Sebenarnya.my指出,社交媒体上流传多达74个掺杂猪肉的货柜顺利通关的消息,而马来西亚检疫及检验服务局(MAQIS)总监拿督莫达鲁丁则否认有关传言。

他澄清,当局只充公了4个货柜,其中仅有一个货柜是将羊肉、猪肉混杂放在一起。

他表示,民众在购买进口肉类时无需担忧,因为当局将会确保每一种进口的肉类都能放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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