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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018
登记局:更换大马卡住址.改晶片资料换新卡皆可
作者: kychia

(布城30日讯)国民登记局(JPN)解释,若大马公民要更换住址,无论是申请印上新住址的新身份证,或仅在身份证晶片更新资料,但持续使用旧身份证都可接受。

该局针对更换身份证住址一事引起民众混淆发表文告指出,根据现有条例及法律,更换身份证住址必须要获得国民登记局官员,根据身份证持有人作出的申请进行记录。

文告指出,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5(2)条规阐明,记录最新住址有2个方法,即在身份证印上新住址,或通过身份证晶片更新资料。

“在身份证印上新住址需更换新身份证,费用为10令吉;而更新身份证晶片记录,无需更换新身份证的费用则是2令吉而已。

“为了方便参考,尤其与官方有关的事务,晶片内容资料单将会在身份证晶片更新资料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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