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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8
隆雪华堂等88团体:“民主要深化需革新选务”
作者: yflen2

(吉隆坡5日讯)隆雪华堂等88个联署团体指出,马来西亚的民主要深化,选举需要更公平,选务需要更严谨,选务革新绝对是当务之急。

这些联署团体提出10项选务改革要求:1、延长登记参选时间;2、清理选民册;3、公平划分选区;4、改革邮寄选票制度;5、制订最少21天的竞选期;6、让参选政党公平使用媒体;7、开放准许国际观察团监督选举;8、杜绝任何形式的贿选;9、遏制选举暴力;10、制订政治献金法。

隆雪华堂文告指出,联署团体针对第14届大选的各种现象提出看法,提出推动选务改革的必要,严正要求选举委会确保选举在公平、公正、干净的情况下进行。

文告说,提名日当天,希望联盟的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席准候选人蔡添强遭选举官取消竞选资格,以及公正党森州晏斗州议席准候选人史德蓝未携带通行证受阻无法提名,选委会这两项做法,已严重违反宪法保障的公民参政权利。

指竞选宣传品规范严苛

“选委会在提名日前夕规定,竞选宣传品如横幅、海报、看板等,只能印上党主席、署理主席、州务大臣或首长、州主席及候选人的照片。

登记提名日过后,部份希盟候选人的竞选看板,陆续因出现‘非本区候选人’的肖像(如马哈迪、安华)而遭强行拆除。我们认为,这项规定,并非来自选举法令,选委会如此严苛规范,经已僭越选举法令。”

文告说,选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办理和综合规划各种公职人员的选务工作,因此,务必依据法令公正行使职权等规定,来突显选委会公正超然的立场。选举委员会隶属国家机关,只有确保选委会的客观、中立、超然,才能获得民众的信赖,办理一场干净公平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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