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阐明须通知·隐瞒沉船罚款2千
(亚庇10日讯)公众在沙巴或我国海域发现沉船,都必须通知当局,否则可被判罚款2000令吉。
■海洋局:特别是潜水员
州海洋局总监诺积平赛迪指出,如果刻意隐瞒沉船讯息,可在1960年商船法令第211(b)条文下被控。
“这是确保没有人,特别是潜水员刻意隐瞒沉船讯息,避免他们非法打捞或是由沉船残骸中取走物品。”
《新海峡时报》引述诺积平说,当局在沙巴海域共记录得30个沉船地点,包括:古达、山打根、斗湖、亚庇、拿笃、仙本那、实必丹、保佛、孟奴卜及瓜拉班尤。
他说,该局与博物院、渔业局、大马海事执法机构等合作管理沉船。
他说,因为历史价值,博物院一般会管理超过50年以上的沉船;渔业局即会利用沉船作为人造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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