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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8
拿督斯里打伤志愿警卫案.拒绝廖顺喜赔偿‧总监:RELA非可被“收买”
作者: bslim

(雪兰莪.安邦14日讯)全国志愿警卫局(RELA)总监祖基菲里表示,为捍卫执法人员的尊严,并非可被“收买”的对象,因此拒绝涉嫌打伤3名志愿警卫的华裔商人拿督斯里廖顺喜提出的赔偿。

廖顺喜被控致伤及暴力恐吓公务员一案今日过堂,被告代表律师拿督拉治峇星说,辩方日前致函祖基菲里提出赔偿的意愿,惟3名志愿警卫无意接受任何赔偿。

他说,辩方同时也将志愿警卫局的答覆交给雪州总检察署办公室。

祖基菲里今日也出庭聆审,他在受询时说,希望此案尽快开审,让被告获得应有的惩罚,同时警戒被告及社会大众须尊重正在执行任务的全体执法人员。

“我不希望让外界认为RELA是可以被收买的。若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当事人只需付了钱就可以走人,我们不想给外界错误的讯息。”

他说,他是在上周收到有关信函并立即回覆,惟被告没有说明赔偿的数额。

他表示,3名当事人立场坚定,无论对方提出任何条件,他们也不会接受。

拉治峇星在庭外斥责媒体未审先判,将注意力都放在RELA身上而非当事人,指媒体应公平报导,不应只是聆听单方面的说法。

“媒体必须公平,辩方确实有提提出赔偿,但不代表他们(志愿警卫)没有错。”

他说,志愿警卫在案发当天也粗暴对待在现场的中国旅客,进而导致冲突的发生。

推事莫哈末菲达勿斯择订案件于9月5至7日审讯。

被打的3名自愿警卫队员曾召开新闻发布会讨公道。(档案照)

廖顺喜共面对3项指控

廖顺喜共面对3项伤人指控,控状指他于2017年10月27日早上6时30分,在安邦九皇爷庙外蓄意致伤志愿警卫李永保(28岁)、张凯文(20岁)及梁钧杰(22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廖顺喜也以暴力恐吓当时正在执勤的公务员张凯文执行公务,抵触刑事法典353(以暴力恐吓公务员执行公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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