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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18
42 SOSMA扣留犯监1年.被捕已超过1年全数获释
作者: kychia

(雪兰莪.加影6日讯)57名黑帮“360德温”党(Gang 360 Devan)成员去年被捕,并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留,他们今日获总检察署修改控状,其中42人俯首认罪,被判处入狱1年;由于刑罚从被捕日算起,42名男子全数获释。

首批获修改控状扣留者

这也是首批获总检察署修改控状的扣留者,改以刑罚较轻的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取代,即非法组织的成员。

若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14被告否认有罪保外

另14名被告则否认有罪,每人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另1人则获控方撤销提控,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高庭法官拿督拿督阿都哈林在裁决时,劝戒所有被告说:“醒悟吧!”

“多数被告在求情时,都表示已经觉悟并承诺不会再参与非法组织。如果是真诚悔过,这是为了你们自己好。”

他劝戒一众被告勿再重犯。

坐在视听室观看审讯的家属闻判后开心鼓掌,有者喜极泪泣相互拥抱。

警方前天大阵仗押送57名扣留者,从双溪毛糯监狱转移到加影监狱以进行审讯,57人今日在加影监狱设立的特别法庭面控。

主控官依斯甘达副检察司在庭上表示,控方同意将修改控状,从原本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改为199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进行提控。

其中一名被告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由于控方已修改控状,属于推事庭的权限,为节省法庭的时间,他要求将此案移交到推事庭审理。

改参与非法组织控状

所有涉及国家安全及恐怖主义的罪行,都须移交到高庭审理。

依斯甘达表示,控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让14名要求审讯的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以等待案件到法庭重新进行登记。

在休庭片刻重新开庭时,改由推事法兹拉杜负责审理案件,她允许14名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

据了解,这57名被告是于去年2月被捕,随后被提控上庭。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这些年龄介于23至63岁的被告,被控于2015年起在蕉赖9英里的Masria商业区的MV Empayer私人有限公司,参与非法组织“360德温”党。

警方一早在监狱的入口处设下路障,逐一检查要进入监狱的车主身分。(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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