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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8
郑福成:高庭裁决校地属独中·尊孔华中放弃上诉
作者: niki

(吉隆坡8日讯)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长丹斯里郑福成说,高庭裁决承认尊孔独中拥有校地,该校董事会经过商讨之后,决定放弃再上诉。

他今日受询时向星洲日报证实,尊孔国中董事部已经决定了,不会针对高庭的判决再进行上诉。

尊孔华中或迁根登

他透露,尊孔华中目前拥有900多位学生,未来可能搬迁到雪州靠近万挠的根登地区。

他指出,高庭法官谕令双方勿公开讨论此案,所以他不便多加评述。

支付逾6万堂费

他说,尊孔国中决定支付6万多令吉的堂费就算了,大家应和和气气才是。

郑福成是针对林连玉基金发表文告,呼吁尊孔国中接受高庭裁决,勿再进行上诉后,发表以上谈话。

林连玉基金:停止法庭诉讼
尊孔华中应迁校

另一方面,林连玉基金呼吁尊孔国民型中学接受高庭判决,承认尊孔独中拥有校地,并在有利双方发展的前提下,勿再上诉,以免耽误两校的建设与发展,应以迁校解决校地校舍不足的问题。

该会在文告中提醒,尊孔学校地契明确志明属于尊孔独中,是不容争议的事实,而教育部于上世纪1960年代初与尊孔中学董事会处理有关尊孔改制的来往函件中,也毫不含糊地承认,尊孔独中是尊孔校地的唯一拥有者。

校地不属尊孔华中

文告指出,有关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一事,早在1965年董事会即已应独中董事会要求,而向政府申请拨地迁校,可惜最终没有实现;此事实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尊孔校地并不属于尊孔国民型中学。

林连玉基金今日发表文告说,尊孔国民型中学应争取尽早落实迁校计划,这是唯一对双方有利的局面,而华社肯定也乐见其成,停止费时旷日的法庭诉讼,让各校将物资与人力运用在实质的发展与建设。

林连玉基金重申,尊孔校园出现独中与国民型中学长期并存的尴尬格局,实是马来亚立国初期当局强行实施欲消灭华文中学的1961年教育法令下的政治产物。

“当时兼任尊孔副校长的教总主席林连玉,毅然领导华社为反对华文中学改制,而在1961年8月被褫夺公民权及吊销教师证的悲壮事迹,至今仍是广大华社心中难以平复的伤痛。

在威迫利诱下,尊孔中学董事会最终在1962年接受改制的同时,也获准开办独立中学以延续华文中学教育的使命。当时,独中与国中的关系可说是势不两立的。”

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长丹斯里郑福成,是于2017年5月9日起诉尊孔独中董事长拿督黄位寅,要求高庭宣判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会和独中董事会皆拥有校地主权,校地注册在两校各两名信托人名下,经过审理,吉隆坡高庭于2018年8月28日判决,撤销尊孔国民型中学对独中的起诉。

高庭也判决起诉人,须支付对方2万令吉堂费。

对此,尊孔独中董事会在9月初的文告中指出,尊孔独中董事会对郑福成起诉独中董事长拿督黄位寅的行径,深表遗憾,同时欢迎并感谢吉隆坡高庭明智而正确的判决,使诉讼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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