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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8
聘私人律师处理大案件.前大法官抨汤米能力不足
作者: bslim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0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多次撤销希盟领袖的案件,甚至聘用私人律师处理数宗备受瞩目的大案件,引来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的批评。

阿都哈密昨日发出多达13页的声明,举例多宗案件力证汤米汤姆斯的能力不足,无法胜任总检察长的职位。

他说,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失信及滥权案件中,汤米汤姆斯原本率领检控团队,却在一个月后宣布委任资深律师拿督苏莱曼阿都拉及退休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分别出任有关案件的首席主控官及高级副检察司。

“汤米汤姆斯甚至公开承认无法胜任总检察长繁忙的职务,这是史无前例的。他是否因为没有检控的经验,而临阵退缩?纳吉案件明显不适合学习提控。”

他表示,此事证明其早前的观点正确,无论一名私人律师的声望多高,始终没有任何处理调查报告或检控经验,因此从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JLSC)选出总检察长更为适合。

“无论如何,汤米汤姆斯已错失在一宗最重要及最具争议性的案件中,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总检察长的机会。我希望,他不会因为临阵退出前首相的案件而被铭记于历史之中。”

质疑委雪芭申领平静号

阿都哈密也批评汤米汤姆斯委任私人律师雪芭代表一马公司申领平静号,并质疑此举是否恰当。他说,此案应归类为刑事案,惟汤米汤姆斯却找来民事诉讼案的律师。

“雪芭或许是国内最佳的航运律师,但她可能在此案件上无法发挥其专长。如果这艘豪华游艇涉及刑事案,为何不启动刑事罪案的程序?我们必须记得,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败诉的一方必须赔偿。”

针对林冠英低价购屋案件,阿都哈密认为,如果总检察署坚持“释放不等于无罪”的立场,就应该上诉挑战高庭的判决。

“或者总检察署对于高庭的判决,远超越他们提出的要求而感到高兴?甚至可以一举将责任推卸给高庭?”

他也质问,总检察署审讯及上诉组主任拿督哈纳菲亚提出“释放不等于无罪”的要求,是否对自己撤控的决定没有信心,抑或作出安全决定,避免受到责怪及职位出现动摇。

“明显的,哈纳菲亚从受委接手林冠英案件那天起,就已经面临压力,就算在8月2日至9月3日之间,他与汤米汤姆斯之间没有接触,但是哈纳菲亚已经知道自己必须撤控,同时为这项决定找理由。”

阿都哈密也举出其他例子批评汤米汤姆斯的决定,包括拒绝为选委会提供法律谘询、不介入国油公司起诉砂拉越政府案件、不介入联邦法院九司会审听审国家银行伊斯兰谘询理事会对伊斯兰课题的裁决对法院是否有约束力等。

“汤米汤姆斯上任总检察长三个月以来,更为人知的是不做什么或不要做什么,而非做了什么。虽然他成功说服三名律师为总检察署提供免费服务,我们也感谢这些律师的牺牲,不过假设这些案件的被控对象是希盟政府部长,他们又是否准备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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