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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2018
佳日星:政府征不超过20%费用.“定价过高房产卖不出”
作者: limlc

(槟城2日讯)“槟州房产售不出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发展商定价太高,他们应该减低屋价,而不是归咎政府,向政府投诉。”

槟州地方政府、房屋及城乡规划委员会主席佳日星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反驳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REDHA)槟州分会认为房价居高不下,是因为州政府向发展商征收各项发展费的说法。

他说,州政府向发展商征收的费用不超过20%,这表示一个房产单位若价值10万令吉,加上州政府所征收的20%费用,售价理应是12万令吉,但一些发展商却定价50万令吉。

建可负担房屋避滞销至于该会要求槟州政府重新检讨各项收费,州政府会秉持透明开放施政原则,也接受该会的一些说法,并于昨晚召开首次会议讨论有关事项。

他说,根据全国产业资讯中心(NAPIC),槟州在2018年第一季房市表现上,出现4092个滞销的房产单位。

“实际上,当中的70%是超过50万令吉的房产,这显示发展商应该听取州政府劝告,兴建更多可负担房屋,避免房产滞销。”

佳日星也说,槟州房屋遴选委员会成员一致决定,支持财政部长林冠英促发展商降低屋价,否则将考虑重新对建筑材料征税的言论。

促房产商会证明解释

针对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REDHA)槟州分会指槟州廉价屋、中廉价屋及可负担房屋过剩的问题,佳日星则要求该会证明并解释,因为根据槟州房屋遴选委员会所知,尚有3万726人在廉屋申请等候名单上,与该会说法有出入。

他说,槟州房屋遴选委员会至今共召开了49次会议,2013年至今年8月,该会在A型及B型可负担房屋上,已选出2万8689名申请者,15万令吉以上的房屋计划,则已选出1万4432名申请者。

建议划分“房屋税”

佳日星说,他将向联邦政府建议,在现有税务架构中划分出“房屋税”,以便有特定基金用以发展人民可负担的房屋。

他说,房屋税在其他国家如英国行之有年,而随大马如今已改朝换代,是时候考虑落实房屋税,确保各州从中获得拨款,来兴建惠及人民的廉价屋、中廉价屋及可负担房屋。

他说,如今人们所缴的税务是存放在统一账户内,再由联邦政府决定把税收用在适合的地方。

他说,一般纳税人缴税,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基本设施、医疗设施、教育和房屋等,但人民并不晓得所缴交的税款用在哪里。因此,政府是时候探讨划分出税收用途,包括落实房屋税的可行性。

“这表示,如果政府有10令吉税收,当中的3令吉可纳为房屋税,用作各州房屋发展基金。”

他说,他将在这个星期五与各州地方政府、州房屋委员会主席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出席的会议上,提出建议。

出席者有槟州房屋遴选委员会(SPEC)成员,包括行政议员彭文宝、州议员林秀琴、王耶宗、魏子森、郑来兴、李俊杰、瑟丽娜及李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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