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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2018
猫丢进烘干机烘死案‧男控杀猫不认罪
作者: shuenfatt

(吉隆坡16日讯)涉嫌在自助洗衣店将一只猫丢进烘干机烘死案的另一名男子,今天被控上士拉央地庭,惟他不认罪。

41岁合约员工甘尼斯在通译员以淡米尔语读出控状后,向法官拉茜雅否认有罪。

这名男子和41岁德士司机莫汉拉仄,被控于9月11日午夜12时54分至凌晨1时之间,在峇都喼鹅唛丽雅花园一家自助洗衣店内,对一只猫作出不人道的残忍行为。

罪成可罚10万监3年

他们的行为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9(1)条文下被判刑,以及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坐牢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鲁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允许每名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控方包括雪兰莪州兽医局检控官莫哈末罗斯兰。

甘尼斯的代表律师拉苏里安代为求情时说,被告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父亲残障和无法行走,因此要求法庭让被告以较低保释金保外。

法庭批准甘尼斯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必须交出护照,以及每个月到临近警局报到2次。

拉苏里安也是莫汉拉仄的代表律师,他代为求情后,法庭批准这名被告的保释金从1万8000令吉降至1万2000令吉、一名担保人以及和甘尼斯相同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法庭择订11月16日为上述2名被告的案件过堂。

此外,努鲁今天向拉茜雅指出,雪州兽医局检控方指示控方,不再继续提控此案另外一名被告,即26岁的拉电技工沙迪亚,士拉央地庭随后宣判沙迪亚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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