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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2019
教练性侵女选手案重审下判.黄强无罪释放

地庭两次审讯都裁定黄强罪名不成立。

(吉隆坡31日讯)震惊全国的国家跳水队教练黄强性侵21岁女选手一案,经过地庭重审后,地庭今日宣判黄强强奸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辩方成功挑起合理疑点

承审法官诺拉杜拉基于辩方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因此裁定黄强无罪释放。

高庭此前宣判黄强表罪成立,并谕令黄强到地庭自辩。

诺拉杜拉指出,被告与受害者从健身房搬椅子到泳池,来回路程一趟约2至3分钟,被告不可能在这段时间内犯案。

她表示,来往两地所需的时间,无论是一趟或来回,在审讯期间都未曾向证人提问。

她说,两人是在傍晚6时抵达跳水中心门口,而这与闭路电视画面一致。

她指出,第五及第六控方证人指案发当天,受害者一脸愁容及眼泛泪光,但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受害者将椅子交给总教练杨祝梁时看似平静,随后就如常在泳池边滑手机。

她说,受害者在事发后还协助杨祝梁送运动员到学校。

“在案发的一至两小时后,约傍晚6时30分至7时,杨祝梁看到受害者一直在滑手机。不过,这也出现了疑点。受害者保持沉默,此举无法显示她被强迫与黄强发生性行为。”

她表示,从杨祝梁不获续约一事,可以看出他与队员及国家体育理事会的关系融洽,因此法庭认为,他不是一个难以沟通或是不能倾诉问题的对象。

“对受害者而言,与杨祝梁沟通并不难。如果她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与被告发生性行为,她在事后却没有把此事告诉杨祝梁。”

她说,受害者也可以把此事告诉其他教练。

搜证时找不到精液痕迹

她表示,受害者指被告把她的泳衣下方拉开,并将阴茎插入其私处,与她发生性行为后把精液射在墙壁,然后拿水冲洗干净。

“不过,鉴证组到场搜证时却找不到精液的痕迹,法庭认为,尽管经过数次冲洗,精液的痕迹还是能被发现。”

黄强:正常人不会犯强奸

黄强在休庭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说,许多人利用女性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来议论此事,但他表示不愿单方面置评,也不愿多说。

“我想一个正常人是不会犯强奸这种错误,谁都知道,这是红线,不可触碰的。”

询及对于今日的裁决有何想法时,黄强说,这个正常的结果,而控辩双方出示各自的证据,并交由法庭决定。

至于他是否会继续当教练,他说:“这我不知道,这也不是我的权力,但目前我是没有工作的状态。”

黄强是于2017年10月11日被控上庭,控状指他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中心跳水中心健身室强奸当时20岁的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或两者兼施。

地庭于去年4月8日,宣判黄强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高庭于去年10月31日推翻地庭裁决,宣判他表罪成立,须回到地庭进行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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