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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19
纳吉控失信滥权洗钱7罪状.“世纪审判”12日开审

(吉隆坡10日讯)2月12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世纪的审判”将登场!

当国阵于509全国大选倒台,全世界都在预计,前首相兼前巫统主席纳吉将会在各项贪污指控下被控上法庭,只是时间的问题。

从那时起,来自国内和国际新闻机构的记者和摄影师一直聚焦于吉隆坡法庭大厦待,不想错过一场被一些人称为“世纪的审判”。

控方50证人3人先供证

这场“世纪的审判”终于要在星期二(2月12日)开始,纳吉将为所面对总额高达4200万令吉的7项SRC国际公司洗黑钱兼失信控状接受审讯。

在那一天,50名控方证人中的3名将率先供证,包括来自SRC国际的职员,将被传召到证人席上作证。

其中一名关键和有力的控方证人是前SRC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苏博莫哈末雅辛,据说,他目前受到保护直至2月12日案件开审为止;当执法单位在2015年调查SRC公司汇款案时,苏博莫哈末雅辛即“人间蒸发”,逃往海外3年后于去年返马协助反贪会调查。

由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嘉沙里承审的此案,原订审讯33天,即从2月12日至2月28日、3月4日至29日。

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控方呈堂的文件超过3000页,包括SRC国际会议纪录和证人的供词。

检控组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亲自带队,总检察署还招募了顶级的刑事律师,包括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苏莱曼阿都拉和资深律师拿督希旦峇兰,他也是律师公司刑事法律委员会的联合主席。

纳吉要求延期审不遂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以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为首,他也是拿督斯里安华第二次鸡奸上诉案的副检察司。

总检署准备传召
9证人出庭

尽管纳吉的辩护团队试图延期审讯,但控方坚定要在原定的日期进行审讯,因为已做好了准备。

纳吉于2018年7月4日在地庭首次被控,面对3项涉及SRC国际42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和一项滥权的控状,他在8月8日再面对3项洗钱指控。

他交保20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将他的国际和外交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另据马新社引述消息说,总检署已准备就绪,预计在周二的审讯传召9名证人出庭作证,包括多名政府官员。

“我们已准备好9名证人,不过,要视乎当天的审讯情况。我们也准备证人陈述书,当证人宣读证词后,辩方将会交叉审问。”

消息人士说,证人陈述书已发给辩方,而传票也已发给证人。

3失信1滥权3洗钱控状

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的控状

●第一项:涉27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被告涉嫌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国际公司的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27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刑罚: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20年、鞭笞与罚款。

●第二项:涉5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被告涉嫌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5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刑罚: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20年、鞭笞与罚款。

●第三项:涉10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被告涉嫌在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10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刑罚: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20年、鞭笞与罚款。

●第四项:涉4200万令吉的贪污罪被告涉嫌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涉嫌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以便给予政府保证,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3条文,可在同一条法令24条文下被罚。

刑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贪污款额或受贿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于2018年8月8日被“加控”,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b)条文的3项洗钱控状两项控状指被告涉嫌在2014年12月26日,在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透过即时电子转账与结算系统(RENTAS),分别收取非法金钱活动获得的27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

第3项控状指被告于2015年2月10日,在同一地点以RENTAS收取非法金钱活动获得的1000万令吉。

刑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及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获取的资金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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