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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9
面对家庭经济压力·离婚妇抓狂挥刀伤女

(亚庇19日讯)面对家庭与经济双重压力,一名母亲因孩子们顽劣导致情绪失控,持刀“警告”却不慎伤害女儿。

持刀“作状”无心伤害

被告斯里布朗玛吉(37岁)被控于2018年1月15日傍晚6时30分,在必打丹甘榜哥刁一间组屋单位内持刀伤害13岁的女儿,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械伤人)。

在该条文下,被告面对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被告向推事莫哈末艾扎俯首认罪,但强调自己是情绪失控,当时持刀不过是“作状”,希望顽劣的孩子们能听话一些,并非真的要伤害他们。

“谁料当时一片混乱,才会不小心伤害了大女儿。”

孩子顽劣情绪失控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莫哈末阿尔哈菲兹洛曼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与正在协议离婚的丈夫育有4名孩子,皆未成年,丈夫无业,只靠被告经营的小食档生意支撑。

律师说,被告在面对家庭与经济压力下,又因孩子们顽劣才会情绪失控。

他也说,若被告被判入狱,恐怕年幼的孩子们无人照顾。

律师表示,被告在事发后被要求到必打丹诊所作精神评估,之后再转到武吉巴登亲善医院作进一步评估,得出结果,被告并无精神异常。

他说,被告乃首次犯错,并相信被告已吸取教训,并引以为鑑,希望推事能从轻发落。

4孩子认顽劣认错

对此,推事传召被告的4名孩子入庭问话,他们承认因顽劣才导致母亲生气。推事于是要他们向母亲认错。

孩子们向被告认错时,被告终于忍不住掉下眼泪。

推事开恩判守行2年

推事最后宣判被告守行为2年,及缴付法庭3000令吉担保金,外加2名担保人。若无法缴付担保金,则以3个月监禁代替。

他也谕令被告在守行期间,必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被告守行期满且没有重犯,法庭将归还担保金。

推事奉劝被告,管教孩子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用藤条警告,但不能伤害孩子,持刀更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

他也明白被告正与丈夫协议离婚,面对庞大的压力,因此希望被告经由此事,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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