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美国司法部声称,大马富商刘特佐利用属于伊斯兰圣地的两个城市,即麦加和麦地那的房地产项目,通过中间人秘密把1000万美元转移给马来西亚高官“MO1”。
针对1MDB丑闻的调查发现,PetroSaudi国际公司(PSI)的子公司Good Star有2000万美元被转移到“MO1”的银行户头,1000万美元是其中一部份。
2017年6月,美国司法部首度曝光这些细节,该部在上周五再次入禀新一轮民事诉讼的文件。
钱先被转至Riyad银行户头
据美国司法部指出,刘特佐掌控的Good Star在2009年获得7亿美元,而且在2010年有3亿1000万美元从1MDB公司转出。
来自Good Star的2450万美元被转移到Riyad银行户头,而该户头的持有人是被称为“Saudi Associate1”与“Saudi Associate2”的人。
给“MO1”的2000万美元分为两笔各1000万美元,在转移到沙地后的数日,于2011年2月和6月被转走。
美国司法部说,根据刘特佐回复RBS Coutts,他是依与“Saudi Associate1”的投资管理协议于2011年6月电汇有关款项,作为投资麦加和麦地那的房地产项目。
与接收26亿同一户头
“MO1”用来接受2000万美元的银行户头,是与2013年接受1MDB转汇的6亿8100万美元相同。
纳吉坚持6亿8100万美元或相等于26亿令吉,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他去年9月出示信件证明沙地王室的捐款,惟美国司法部指6亿8100万美元是以虚构借口从Tanore金融公司转出。Tanore公司在安勤银行(Falcon)持有的户头,是由刘特佐的生意伙伴陈金龙(译音)所有。
指陈金龙谎称是SRC户头
美国司法部说,陈金龙向安勤银行发送的电子邮件指出,“MO1”的银行户头实际上是1MDB的子公司SRC国际的银行户头。
“该封电邮还错误的指,转账6亿8100万美元是根据Tanore与SRC国际之间的一项伊斯兰融资协议进行,该协议被称为是伊斯兰分利协议(Mudharabah)。”
一份融资协议是由陈金龙和“1MDB-SRC职员”签署,其副本交给安勤银行以进行转账,相信“1MDB-SRC职员”是SRC国际董事聂法依沙。
美国司法部指出,Tanore是一家空壳公司,没有合法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