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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2019
刘伟强:针对警方仍可引用·煽动法明交内阁讨论

(槟城20日讯)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拿督刘伟强表示,他会把是否仍可援引煽动法令对付任何人的课题带入本周五的鹿会议讨论。 

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今日指警方仍可引用煽动法令一事,刘伟强说,他刚获悉此事,将与慕尤丁商讨,以确定该法令的执行方向,就此课题取得最终决定。

刘伟强今日巡视槟城法庭大楼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政府有意检视1948年煽动法令,以探讨修正或完全废除该法令。

设贪污专属法庭 无关纳吉

针对有人指政府决定成立贪污专属法庭,是为了加速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案件,刘伟强强调,那只是一种猜测性说法。

他说,大家都看到许多贪污案偶尔面对展延的问题,以致审讯进度缓慢,而有关法官也可能必须听审太多案件,因此需要有法官特别专注在贪污案件。

需有法官专注贪污案

询及设立贪污专属法庭会否干扰一些案件的审讯时,刘伟强说,若有关贪污案还未开审,当局将决定是否把有关案件转交给贪污专属法庭审理。

至于政府将委任多少名贪污专属法庭的法官,他说,由于设立贪污专属法庭一事方于昨天的会议上有定案,因此还未能确定会有多少名法官受委。

询及此计划何时可落实,刘伟强表示此事刚有决定,而他没设定时限,但希望着手处理的单位能尽速落实。

他说,在有必要时,贪污专属法庭会在全马各州成立。

今日陪刘伟强巡视槟法庭大楼者,包括大马联邦法院主簿官拿督斯里拉蒂法、第二副主簿官(运作)莎巴丽雅、槟城高庭首席大法官拿督哈达丽雅、首相署法律事务局总监拿督祖乃达及槟州法庭局长查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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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强(右起)巡视槟法庭,并聆听查哈拉汇报,左起是祖乃达及拉蒂法。(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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