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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2019
助获隆机场720万消防栓管工程.前董事控涉贪洗黑钱

(沙亚南21日讯)一家公司的前董事今日在地庭被控于7年前接受一名公司董事贿赂,以协助获取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总值720万令吉的消防栓管铺设工程,一共面对4项贪污和3项涉洗黑钱的罪名。

被告是45岁的阿芬迪峇哈仑,他否认有罪,本案法官是罗兹拉。

他被控于2011年4月30日,在出任Maxwell Accent JV有限公司董事时,通过4张支票,接受Malim Resources公司一名董事的27万令吉贿赂,以协助Malim Resources获取第二吉隆坡国际机场总值720万令吉的消防栓管铺设工程。

他被控在2012年5月、6月、8月和10月,在八打灵再也格拉纳再也和敦依斯迈花园两家银行的分行,犯下这些罪行。

一旦罪成,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同时被控3项涉洗黑钱的罪名,即2012年5月、8月和10月,先后在TTDI再也一家银行,收取该公司AB Multi Tech Services户头名下开出的3张支票,涉及款项达22万令吉。

一旦罪成,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4(1)条文下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10万保外 429过堂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莫哈末苏菲安副检察司,建议被告每项控状以3万令吉保外,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被告律师莫哈末拉菲克要求法庭减低担保金,理由是被告给予反贪会充分合作,同时要负担5名子女的开销。

法官罗兹拉决定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并订于4月2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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