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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2019
男童被舍监鞭伤截肢不治案.验尸庭:染鼠尿病引并发症.无人须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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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兰(左起)与苏海拉在聆听裁决后步离法庭。(图:星洲日报)

(新山21日讯)11岁男童于2017年遭私立宗教学校舍监使用管子鞭打,过后双脚组织坏死截肢并逝世案件,验尸庭今日裁决,死因是死者感染鼠尿病引致并发症,无人须为此负上刑事责任。

验尸官嘉莱尼今日在新山第三地庭宣读裁决书时指出,本案没有涉及刑事成分,而死者父母亲与亲戚供词中,死者生前曾于2017年的3月22或23日与表兄弟到水池戏水,这可能导致他感染病菌,于发病期间造成身体器官损伤衰竭死亡。

急性血栓致双脚组织坏死

他表示,新山苏丹后阿米娜医院(中央医院)法医莫哈末阿兹诺供证显示,死者感染的鼠尿病病茵,引发急性血栓使血液无法正常流动,以致身体组织的坏死。

此外,验尸庭也考量到死者在私立宗教学校的处罚状况。

嘉莱尼说,当时并非只有死者受罚,所有的学生也一起面对处罚,死者母亲过后带孩子离开学校时,死者脚部没有伤肿现象。

他也说,学校的闭路电视画面反映出死者面对的处罚,不会造成重大伤害。

案中的小死者莫哈末达吉阿敏,生前就读哥打丁宜一所私立宗教学校。他遭舍监鞭打后的2个星期,即2017年4月19日出现双腿肿胀且发烧迹象,送医发现脚部组织坏死须截肢。男童进行手术后情况恶化,最终于2017年4月26日逝世。

验尸庭从去年4月10日开始研审,期间共传召18名证人。

柔佛州检察署主任罗斯兰和副检察司苏海拉也出席聆听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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