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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9
涉金金河污染事件 . 2业者不认罪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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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召至法庭的叶永亮(白衣者)和王景超戴着黑色口罩到法庭。(图:星洲日报)

(新山25日讯)涉嫌在“巴西古当金金河空气污染事件”中倾倒化学废料的两名华裔轮胎处理厂业者,今日被环境局传召至新山法庭,再各别面对2014年环境素质条例的15项控状,两人皆不认罪,各以14万1000令吉保外,案件将在4月30日过堂。

两名被告是36岁的本地男子叶永亮(译音),和34岁的新加坡公民王景超(译音)。

戴口罩免面容曝光

他们分别因未按照程序处理废料和破坏环境素质而被环境局传召,并在2014年环境素质(空气洁净)条例第16(1)条文下,各面对8项控状,两人同时在2005年环境素质(规范废料)第3(1)条文下,各面对7项控状。

两人今早抵达法庭时,皆戴黑色口罩,避免面容曝光。

控状指出,位于巴西古当丹绒浪沙的P Tech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在3月11日被环境局人员查出有8项牴触2014年环境素质(空气洁净)条例第16(1)条文的违规操作;在有关条文下,若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因此,身为公司董事的叶永亮和王景超,同样面对上述8项控状。

另一项控状指出,位于巴西古当丹绒浪沙的P Tech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在3月11日被环境局人员查出7项牴触2005年环境素质(规范废料)第3(1)条的操作;在有关条文下,若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叶永亮和王景超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因此同样面对上述控状。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主控官莫哈末阿兹拉夫副检查司要求法官嘉依拉尼不允许两人保外。

以纳吉为前例争取保外

两人的律师苏巴玛念拿雅在庭上辩护时,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足以动摇国家经济”的案件都获保释的前例,为两人争取保外。

他强调,众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即使是新加坡籍被告也应该一视同仁,获得保释权利。

法官经过短暂的休庭后,做出了允准两名被告保外,但王景超必须在每个月1号到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苏巴玛念拿雅在庭上,也要求法官将每一个控状的保释金,定在3000至5000令吉,但主控官却认为,有关金额与其中8项控状的罚款相去甚远,要求法官制定更高的保释金。

狮城籍被告每月须警局报到

法官嘉依拉尼最后裁决,在15个控状中,其中8个涉及2014年环境素质(空气洁净)条例第16(1)条文的控状,每一个的保释金是1万5000令吉,其余7项涉及2005年环境素质(规范废料)第3(1)条文的控状,则每一个以3000令吉保释。

因此,两名被告每人要缴付14万1000令吉的保释金,而王景超则必须在每月首日到警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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