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9日讯)2名涉嫌受贿包庇水疗按摩中心的公务员今日被提控上庭,惟两人皆不认罪。
据了解,这2名被告分别是警长阿菲安(34岁)与消拯员沙卡米尔(35岁);而原定也是在今日被控的一名前地方政府官员则缺庭。
1被告缺庭发逮捕令
由于该名前地方官员今日缺庭,因此法官罗菲雅批准主控官迈克再敏的要求发出逮捕令,谕令对方须在4月15日出庭。
被告阿菲安面对两项控状,被控在2016年9月27日晚上10时53分,与2016年10月25日晚上11时27分,以警长的身分在警局内各别收取500令吉的贿金(总额1000令吉)。
因此,阿菲安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贿赂)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一名被告沙卡米尔则面对3项控状,他被指在2016年3月30日中午12时零5分,与2016年4月1日下午4时10分,各别在消拯局内和士毛月一家水疗按摩中心,收取总额2000令吉的贿金,以协助水疗按摩中心,取得由消拯局发出的营业执照支持信。
为此,沙卡米尔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被控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狱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需交护照至审讯结束
另一方面,主控官迈克再敏原要求2名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的保释金与一名担保人候审,不过两人的辩护律师祖基菲里与茜娣纳迪雅则以被告的经济能力与家庭状况向法官求情,并且强调2人自被捕后都给予反贪会配合,从不缺席到反贪会报到。
最终,阿菲安与沙卡米尔各别或准以1万2000令吉和2万1000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候审,而案件各别于4月30日与29日过堂。
同时,两人需交护照至案件审讯结束,以及每月一次到临近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