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01/04/2019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纳吉案3日开审‧传召63人供证

(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世纪审讯”将于4月3日掀开序幕。

现年66岁的纳吉,目前是巫统北根区国会议员。他于2018年7月4日被控3项刑事失信和1项滥用职权的控状。

同年8月8日,总检察长加控3项洗黑钱控状,因此他一共面对7项控状。案件原定于2月12至28日,及3月4至29日审理33天。

此案在2月11日开审前,纳吉的代表律师拿督斯里沙菲宜指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3项洗黑钱案件移交高庭的程序上出现纰漏,向法庭提出4项上诉申请,即要求获取拿督苏莱曼受委领导检控团的委任状副本、禁止媒体评论SRC案、索取文件及移交案件证书。

上诉庭于3月21日仅批纳吉获取拿督苏莱曼受委领导检控团的委任状副本,驳回其他上诉申请。

联邦法院随后宣布撤销纳吉在SRC案的暂缓令,高等法庭择定4月3日审理此案。

呈堂文件共35册

据报道,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莫哈末纳兹兰,控方将传召63名证人出庭作证,呈堂文件共35册。

检控组由汤米汤姆斯亲自带队,成员包括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苏莱曼阿都拉、律师公司刑事法律委员会的联合主席拿督希旦峇兰、依萨莫哈末尤索夫、唐纳德约瑟法兰克林、玛诺兹古律、莫哈末塞夫丁哈欣慕赛米、苏莱曼邱景辉、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布迪曼路帝莫哈末。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以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为首,其余律师有哈威德吉星、法汉、拉玛哈兹兰、莫哈末法汉及莎西拉哈娜比。

网民要求直播审讯过程

此案开审在即,引来网民展开联署,要求现场直播审讯过程。根据请愿网站Change.org最新的数据显示,网上联署已获约4万6000网民支持。

纳吉已公开在脸书表明支持直播审讯,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也不反对此项建议,惟后者的夫人也是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却认为此举,将导致讯审变“马戏团”。目前为止,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还未改变国营电视台不直播审讯的决定。

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黑钱的加控控状

第一至第二项:涉270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

被告涉嫌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分,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的身分,获得委托管理SRC国际公司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270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

刑罚: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20年、鞭笞与罚款。

第三项:涉10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

被告涉嫌在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分,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1000万令吉。

刑罚: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20年、鞭笞与罚款。

第四项:涉4200万令吉的贪污罪

被告涉嫌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分,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涉嫌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贿金,以作为给予政府的保证,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

刑罚: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3条文,可在同一条法令24条文下被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贪污款额或受贿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第五至第六项:涉270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的洗黑钱罪

被告涉嫌在2014年12月26日,在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透过即时电子转账与结算系统(RENTAS),分别从收取非法金钱活动中获得27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

刑罚: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及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获取的资金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第七项:涉1000万令吉的洗黑钱罪

被告涉嫌在2015年2月10日,在上述相同地点,以同样的方式,从收取非法金钱活动中获得1000万令吉。

刑罚: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及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获取的资金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