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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19
马永贵:查许景城安里仄末案 “警行动慢 多方阻扰”

(吉隆坡8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委员马永贵揭露,人权委员会针对华裔牧师许景城和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失踪进行听证会期间,曾面临警方的多方阻扰,包括拒绝提供证人与证据,以及警员拒绝配合提供证词。

马永贵指出,警方在调查许景城和安里仄末的失踪案时行动缓慢,甚至在事发1个月后才开始盘问证人。

没确凿证据证警方涉及

不过,马永贵接受《星洲日报》电访时强调,人权委员会仅根据所掌握到的证据,指责警方政治部涉及绑架许景城和安里仄末,并没有说警方100%牵涉其中。

他也坦言,人权委员会确实没有确凿证据证实警方涉及绑架案,但是一些情形让人质疑。

掳人轿车属政治部官员

例如,有目击证人证实掳走安里仄末的轿车曾连续3天出现在相同的地点,甚至提供轿车的车牌号码。

“警方发现车主是在警察训练中心上班,但警察的结论却是轿车与安里的失踪无关。”

人权委员会自行展开的调查却发现,原来车主是隶属政治部的官员。

然而,当人权委员会要求传召有关警员出席听证会供证时,警方却指该名警员已经离职,并且不知下落。

马永贵质疑,该名警员在政治部任职18年,以高效率著称的政治部居然找不到该名警员,是一件让人高度怀疑的事。

马永贵指出,时任警方政治部总监的弗兹致函人权委员会,曾宣称一名司机已被提控,并以案件带上法庭为由,要求终止听证会。

许景城失踪后,曾有一名兼职Uber司机的华裔男子向许景城的儿子许思豪勒索3万令吉作为释放他父亲的条件,而遭到警方逮捕和提控。

“这是听证会,不是审讯,没有人能被提控或关起来。”

他表示,根据1999年人权委员会法令14(1)(d)条文,听证会委员有权接受任何大马证据法令下的证据、口供,也包括其他在民事和刑事案中所不能接受的证据。

这也意味着,证人无需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其供词,人权委员会仅采取“排除合理怀疑”原则来看待证据和口供。

“被失踪”或与宗教有关

马永贵也声称,有证人指许景城和安里仄末向他们宣教,因此两人“被失踪”的原因也极有可能与宗教有关联。

“这有可能就是宗教间无法容忍的例子。”

无论如何,马永贵坦言确实有多方面针对这项指控发表不同的意见,但人权委员会并没有接获任何一方的压力,或要求收回有关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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