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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9
人联:建议字眼被否决.不符期望 砂盟弃权

(美里10日讯)砂人联党秘书长兼卑尔骚区议员拿督陈超耀强调,砂盟欢迎修宪,将砂拉越、沙巴及马来亚恢复平等伙伴的地位,但由于这次修宪没有真正符合砂拉越人民的期望,砂盟认为不能接纳与支持,因此选择弃权。

陈超耀发文告说,希盟政府口口声声称联邦宪法第1(2)修改条文能完全依据1963年建国契约,恢复砂拉越及沙巴与马来亚的平等地位。但是,砂盟国会议员建议增加几个字眼,如‘依照1963年建国契约’的建议,却被希盟政府拒绝。”

“同时,修宪法案也没有增加‘平等地位’的字眼,以彰显砂沙与西马的平等地位。”

“平等地位”很重要

也是卑尔骚区州议员的陈超耀指出,在修宪法案中加入“平等地位”的字眼非常重要,这是为了确保经过修正的条文,是真正明确,以便在任何法院,都能清楚地诠释马来亚、砂拉越及沙巴的平等伙伴地位。

他说,希盟政府一再拒绝修改联邦宪法第160条文中的“联邦”诠释。该诠释是根据1957年成立的马来亚联邦,实际上,它应该以1963年建国契约为基础。

“砂政府法律顾问拿督斯里冯裕中日前也强调,在目前的联邦宪法中,并没有真正纳入1963年建国契约。我十分认同他的观点,联邦政府应将‘1963年建国契约’字眼纳入修宪法案中,以在宪法上承认1963年建国契约。从此以后,任何有关砂拉越及沙巴地位的恢复及讨论,都可以以联邦宪法为依据。”

陈超耀说,实际上,法院只会以联邦宪法为依据,因此宪法中白纸黑字的注明非常重要,若1963年建国契约不存在于宪法中,那么法官无权在任何案件或诉讼上提及1963年建国契约。

“这就是为何砂盟国会议员向联邦政府建议,修宪法案应加入‘依照1963年建国契约’的字眼,以便在宪法上承认1963年建国契约。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建议被砂拉越行动党在内的希盟国会议员否决。”

希盟仓促提呈修宪

陈超耀认为,希盟政府似乎只在乎仓促地提呈修宪法案,甚至拒绝山都望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提呈的动议,将修宪法案呈至国会遴选委员会全面探讨,针对修宪做出真正有意义的修正。

他重申,砂人民普遍希望砂拉越及沙巴议会能首先辩论及通过联邦修宪课题,确保修宪真正符合砂沙人民的意愿,也符合1963年建国契约、科波特委员会报告、跨政府级别委员会及1963年马来西亚法律(第35章)。

“砂沙人民都希望这次联邦宪法修改是实际、有意义及正确的,它必须全面符合马来西亚建国的所有文件。因此,修宪根本不需要急于一时,而是应该让砂拉越及沙巴议会辩论及通过,这才是正确及理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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