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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9
太阳能计划收贿案面对20控状·罗斯玛再控索500万

罗斯玛一袭水绿色马来传统服装出席聆听,她被控涉嫌收取贿赂500万令吉的砂校园太阳能板工程案件的审讯,并表示不认罪。

(图:星洲日报)

(吉隆坡10日讯)涉嫌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索取和收受贿金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天在相同案件第二次被控上法庭,面对一项收取贿赂的新罪控。

根据控状,罗斯玛涉嫌在3年前,即2016年12月20日在吉隆坡大使路花园住家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亚邦三苏丁收取500万令吉贿赂,以协助该公司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

这将触犯反贪污委员会第16(a)(A)条文(受贿),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刑法为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为贿赂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罗斯玛否认有罪

罗斯玛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及要求审讯。

随著多加一项罪控,目前为止,罗斯玛共面对20项控状,分别是12项洗黑钱控状、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控状,以及2项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索取和收受贿金控状。

罗斯玛是于今早8时50分抵达吉隆坡刑事地庭,她身穿水绿色马来传统服装,由儿子季平及代表律师拿督阿巴丁及拿督加吉星陪同。

申请案件移交高庭

主控官拿督莫哈末杜苏基说,随着被告的罪控严重及刑罚甚重,加上案发时被告身为首相夫人,他建议被告以10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他指出,虽然新控状与被告早前在相同案件面对的2项控状有关联及要求一并同时审理,但应分别给予保释,以免若3宗案件无法同时受审,届时引起不便。 

他也说,控方将申请将此案移交高庭,与罗斯玛早前面对的2项控状一同审理。 

罗斯玛辩护律师拿督阿巴丁要求法庭允许沿用罗斯玛早前面对2项控状时,所缴付的100万令吉保释金。

他说:“(保释金)100万令吉太高,被告之前已面控,现在她是全职家庭主妇,也不曾缺庭,此案也会被申请移交高庭以与早前两宗案件连审。”

无需再增保释条件

控辩双方针对保释条件争辩,法官阿祖拉阿尔威最终接受辩方立场,即允许保释,以及鉴于上一宗案件已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及1个担保人,此案无需再增加保释条件。

在这之前罗斯玛曾于去年11月14日,针对同样案件被反贪会传召录口供,当时整个录口供过程约3小时,隔日就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被提控,当时的2项提控指她在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板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受贿150万令吉,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受贿)条文, 但她不认罪。

昨日,反贪会是于1时45分当场扣押对方,罗斯玛较后获得反贪会的口头保释,之后随即离开反贪会总部。

下月10日案件管理

阿祖拉择定下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确认案件申请带上高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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