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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9
郑凯聪.恢复地方选举行不行?

月初参与了由公民运动组织──柔南黄色行动小组所举办的座谈会,主题为“地方选举行不行?”,分享人包括士姑来州议员兼柔佛州地方政府、科学及工艺委员会主席陈泓宾、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特别助理蔡依霖、槟城研究院分析员郑至健与群议社社员王祖训,两个多小时的交流让民众更加地理解地方选举的必要性。

虽然恢复地方选举并没有纳入希望宣言里面,但却是公民运动团体和大众所期待看到的重大改革。

对我而言,恢复地方选举势在必行,包涵两项最重要的因素,即:

第一,在新马来西亚时代,我们发现大众的公民意识还需加强,面对地方民生问题如非法垃圾、沟渠阻塞或路面坑洞时,第一个想到的并非县市议员,而是国州议员。

根据了解,原因是县市议员由州政府遴选委任,大众对他们比较陌生,有些甚至不知道市议员负责的范围,导致我们常常会接到一些地方民生的投诉,理由是“票是投给你的,我的问题你应该解决”,然而这个理由不能用在县市议员身上。

一个健康的民主社会,国州议员其实应该更注重立法与政策改革的工作事项,地方议题则由县市议员负责。

其次,表现欠佳的县市议员,在政党政治的保护下还是有继续连任的可能,这种体制与民主精神相违背。因此,恢复地方选举有其必要性。

县市议员必须通过竞选并且当选,才能被委任,这不仅能让市议会更有责任地照顾民众,也大大地改善民众与县市议员的互生关系。

恢复地方选举是推动民主精神重要的一环。我非常认同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特别助理蔡依霖在会中提到的3大挑战,即必须修改1976年地方政府的171和172法令、需要说服更多希盟成员党的支持,而最关键的重点,是政府给予的宣导,必须让百姓们建立社会共识,全民参与才能真正体现民主制度。

任何的改革都具有它存在的挑战,房屋与地方部部长祖莱达已清楚表明,恢复地方选举目前已经进入研究阶段,并承诺3年后可以落实。

如果,我们已经作好了准备,又何须再问地方选举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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