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市会前执法组助理‧控收贿3万保外
(沙亚南11日讯)加影市议会前执法组助理因涉嫌收贿,今日在沙亚南法庭面对3项控状,惟他不认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被告沙里查依斯迈(40岁)曾缺席3月29日的面控,而遭法庭发出逮捕令,随后法庭择订被告需在今日上庭。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是向王志强(译音)要求1万令吉的贿金,作为协助一间公司获取营业执照的费用。
第二项和第三控状则指出,被告于2个不同的时间,各别收取王志强5000令吉的贿金(共1万令吉),同样是作为协助上述公司获取营业执照的费用。
以上三项控状皆指出,被告是在2016年5月12日至6月6日,在位于士毛月的该公司,作出收贿的行为。
为此,被告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 ,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下被治罪,并和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罪成可被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
主控告麦克要求法庭以5万令吉的保释金与交出护照的条件,让被告保释外出。
被告自辩 要求降保释金
不过,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自行向法庭提出降低保释金的要求,因目前无工作,而且母亲因患有高血压而尚在医院就医,同时还有妻子及2名孩子。
最终,法官罗兹拉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需交出护照,保释候审,并择订此案在本月3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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