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不当收8000助贷款.妇女罚1.2万监7天
(新山17日讯)35岁巫裔妇女因不当收取8000令吉,被控上反贪污庭,被法官判处1万2000令吉罚款,以及7天监禁。
被告西蒂札卡莉雅是一名家庭主妇。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收取8000令吉款项,以作为协助一名申请者获得银行贷款6万令吉的酬劳,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24(不诚实转移或隐瞒财产)条文。
法官卡玛鲁丁是在被告进行自辩之后,作出上述判决。
在上述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尤诺斯,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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