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敏申小路违建.大同华小限14天内拆除
(吉隆坡17日讯)经由吉隆坡市政局查证后,证实从拉萨敏申组屋通往巴士站与行人天桥的小路,是沙叻秀大同华小未经申请及得到吉隆坡市政局的允许下,私自设置。
吉隆坡市政局执法组发出通知表示,沙叻秀大同华小因违反了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70条文,要求该校在14日内拆除有关锌板。
吉隆坡市长拿督诺希山今午也在发展商Akisama集团代表、沙叻秀大同华小代表与拉萨敏申组屋居民代表的陪同下,到封路现场巡视。
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接受《大都会》社区报记者电访时透露,吉隆坡市长给予发展商、沙叻秀大同华小与拉萨敏申组屋居民代表1个星期的时间,开会商讨解决方案,以达到三方都满意的结果。
他表示,若期限过了,他们仍无法得出大家都同意的结果,则将此事交由市长来决定。
程景豪:封路地段属IJM
“开车道 肯定不行”
Akisama集团董事拿督程景豪表示,封路地段为大道特许经营公司IJM所有,发展商只是在进行物业发展工程时,为新街场大道进行道路提升工作,因此无论发展商有任何决定,都需经过该公司及吉隆坡市政局的答应。
“拉萨敏申组屋组屋居民要求我们开设单向车道通车,及重开华小旁的小路,对于这项要求,我只能说,车道是肯定不行的。”
他透露,考量到施工期间的安全,吉隆坡市政局并不允许开设临时车道,但他考量到居民的不便,则考虑优先展开行人天桥扩展的工作,在校方重开小路后,可让居民使用。
“这一切都只是我的一个想法,前提是我还需经过大道特许经营公司IJM的同意才行。”
他说,更多详情及结果,还要等发展商、校方及拉萨敏申组屋居民代表开会讨论后,才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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