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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2019
曹观友:遵守实体规划理会忠告·“同意槟填海 非批准”

(槟城19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完全认同联邦直辖区部长卡立沙末的澄清,指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并没批准槟岛南部填海计划的说法。

他说,他在昨日的文告中,并没有说是“批准”(lulus),而是指该理事会研究了槟岛南部填海计划的建议后,在规定须遵守18项忠告下,同意(bersetuju)这项填海计划的实行。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州政府是根据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第2A(2)(b)条文,提呈上述填海计划的申请。

有关法律条文内容是,国家规划实体理事会的任务,是依据法令的要求,就有关城乡规划的事务,规劝联邦政府或任何州政府。

“槟州政府所提呈的填海计划申请,已受到考虑及被供给忠告,因此,批准的课题并不存在,因为提交申请主要就是为了获取忠告。”

不过,曹观友也表示,从外行人来看,就是“批准”(approval)或可进行(go ahead)的意思,只是,从法律方面是指予以忠告。

等正式会议记录无需争议

询及卡立阿都沙末另有指是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并未同意”槟岛南部填海计划,曹观友说,一切就等正式的会议记录,无需争议。

他说,根据提交的申请以及国家规划实体理事会考虑后所提出的建议,的确就如有关法令所阐明,不是指批准,而是提供忠告。

“换言之,若要展开此填海计划,就必须遵守所定下的忠告,如果已遵守这些忠告,就是可以进行计划了,对吗?可以嘛!简单啊!不必争议。”

卡立沙末:仅劝槟政府遵守18条件

卡立沙末声明,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并没有批准槟岛南部填海及打造3个人工岛的计划。  

他说,该理事会只是劝告槟州政府依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2A(2)(b)条文,关注18项条件。昨日的建议书仅是大蓝图,州政府须重新根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2A(2)(b)条文呈上图测。

“理事会并没有批准,或针对该计划作出任何决定,而是向州政府提出18项条件。”

卡立沙末说,理事会的看法也包括了能源科艺环境部、房地部、交通部、经济事务部及其他部门的评估,也劝告州政府继续与地社区联系,确保他们的需求获考量。

胡栋强:声明有出入要相信谁

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今日发表文告,促请曹观友交代为何他的宣布和卡立沙末的声明有很大出入,到底要相信谁?

“卡立沙末说,会议上联邦政府只是发出18项劝告要州政府去探讨,而不是发出‘绿灯’(批准)。这是很大差别啊!批准和不批准,相差天和地,是曹观友错误诠释内容,还是曹观友刻意误导人民?”

他认为,原本槟州人民就很反对南部填海计划,如果真的有如卡立沙末所说,联邦政府还没有批准,只是要州政府探讨18项劝告,而曹观友却直接宣布填海计划已经批准,那后者的居心叵测很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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