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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19
槟大桥车坠海案控方呈报告·案展28日过堂

维迪斯离开法庭途中听见记者互相倜侃要求让位拍摄时,原本一脸的严肃表情也忍俊不住。

(大山脚3日讯)控方今日把槟城大桥休旅车队海案的完整文件和报告呈交给法庭后,推事查玛丽雅宣布把案件展延5月28日过堂。

被告维迪斯今日在亲友载送下抵达大山脚法庭,下车后一脸轻松地步上法庭2楼,他也不再刻意回避媒体的拍摄。

被告于上午8时50分进入法庭,大约9时20分步出法庭,进入证人等候室内签署文件后就乘上摩哆车离开。

维迪斯(21岁)被控于1月20日凌晨3时在槟城大桥驾驶一辆轿车时,从槟岛前往北赖途中,在槟城大桥4.0公里处造成另一辆轿车的司机梅匀鉼(20岁)丧生,触犯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在上述条文被判罪成者,将面对2年至10年监禁,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同时被吊销驾驶执照至少3年。

今日出庭的主控官为卡莱瓦南,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巴拉米斯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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