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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2019
法院:不能援引地方政府法令‧成立PPS须通过注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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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宝(右)与艾伦哥美斯针对联邦法院对于槟州不能绕过社团注册法令成立槟州自愿巡逻队的判决进行讨论。

(布城14日讯)联邦法院今日宣判,槟州政府不能绕过社团注册局法令,并援引地方政府法令成立槟州自愿巡逻队(PPS)。

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查哈拉依布拉欣今日在宣读判词时说,联邦法院发现,槟州政府所依靠的他们是使用地方政府法令第9条文及第101(v)段落而成立PPS的说法,是没有事实根据支持的。

她也宣判,类似PPS的社团,并不能在地方政府法令下成立。

2017年,上诉庭裁决,PPS为合法组织,而槟州政府有权根据联邦宪法成立相关组织,但联邦法院今日认为,相关组织的成立仍必须经过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本案原本由联邦法院五司会审,但基于时任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已经辞职,因此今日只有四司会审,其他成员是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末马洛、联邦法院法官南利阿里及阿丽扎杜。

没发现PPS危害治安

另一方面,查哈拉也认为,时任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PPS因涉危害治安行动而成为非法组织的说法同样没有事实根据,因为法庭并没有发现任何PPS危害治安的证据。

“我们也发现,他(阿末扎希)在履行他的上述裁量权时,并没有合理理由。”

彭文宝:将在槟行政议会讨论

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在判决后受访时表示,他认为有关PPS不能绕过社团注册局法令注册一事并不是要点,更重要的是联邦法院推翻了时任内长的指控。

他表示,他会把今日的判决结果带上槟州行政议会讨论。

代表槟州政府的律师为艾伦哥美斯,代表政府及内政部的副检察司是三苏波哈山。

另一方面,查哈拉也透露,今日也是她最后一天聆讯,她之后就会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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