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顾客吸烟置长凳·食肆外擅设吸烟区违法
(关丹16日讯)小食中心业者为了方便顾客抽烟,特意在该中心外放置长凳让顾客坐下吸烟,却变成违反了地方政府法令,而被执法当局下令拆除。
关丹阿亦布爹路一间小食中心的业者日前在该中心外放置了一张长凳和4个垃圾桶,让顾客可以坐着吸烟,和把烟蒂和垃圾丢弃在垃圾桶内。
这一切安排符合了卫生局的条例和要求,长凳位置也离开食肆10尺,但问题就出现在该业者多放置了“吸烟区”的指示牌。
业者此举违反了关丹市议会地方法令第133条文(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案)非法占用人行道。
关丹市会:业者非法占用人行道
关丹市议会公关主任诺卡玛华蒂受询时说,业者此举违反了地方政府条例,这些放置在路边的长凳会被强制性拆除,但业者不会被罚款。
她说,经过该会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业者非法占用人行道,任何人未获地方政府批准,不能在任何属于地方政府拥有或公共道路、人行道、走廊、工程或资产,私自设立或放置物品。
她说,非法占用人行道(pavement)最低的罚款从500令吉至最高5万令吉。
另一方面,彭亨州卫生局公关主任阿兹玛妮查指出,根据卫生部的条例,所有的食肆禁止吸烟,公众人士如果要吸烟必须在离开食肆10尺以外的范围。
“在这案例中,业者是在食肆外10尺范围放置长凳让公众坐着抽烟,因此并没有违反条例。”
她说,但业者私自把该处列为吸烟区,则违法了地方政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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