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载运工具.汽车销售员不认罪
(关丹16日讯)国产车销售员昨日面对以私家车载运工具控状,被告否认有罪,推事宣布案件展延至6月21日过堂。
被告汤奉达是在今年3月9日下午5时05分在旧雅姆路,以四轮驱动轿车载运种植果树的工具,遭巡警截停后开出罚单,指他违反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3(2)商用汽车法令。
不愿意缴付罚单被告于4月30日首次被控上推事庭,昨天是第二次过堂。
事主是一名国产车销售员,他在过去13年都有驾著四轮驱动车到果园种植,虽然在过去都有被设置路障的警员截停检查,但不曾接获罚单指他以私家车载运商业工具。
事主在接获交通罚单后曾向德伦敦州议员沈春祥求助,认为自己纯属自己的兴趣到果园种植果树,并没有涉及商业性或贩卖果实。
沈春祥也要求与关丹警区主任进行会面交流。甚至针对此事致函至交通部给予部长陆兆福,寻求部长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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