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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9
若骤逝双亲无法继承退休金·单身公仆盼父母获保障

(槟城17日讯)单身公务员担心自身若遭遇任何不测,供养中的父母或将失晚年生活的长远保障。

根据公共服务局网站所列出的退休制度显示,选择退休金制度(Skim Pencen)的公务员,退休后除了享有每月服务退休金,也可一次过领取恩俸金以及“未用年休奖励金”(Golden Handshake,没用完的累积年假兑换成现金)。

若有关公务员在职期间或退休后因故逝世,配偶、子女及父母将继承一些指定的福利,让生活继续获得保障。

与已婚公仆福利有别

不过,星洲日报日前接获一名教师来电,阐述了在上述退休金制度下,单身公务员的父母所面对的一些福利局限,认为政府应予以考量及改善。

这名中学教师说,已婚公务员若在职期间不幸因故逝世,其配偶、子女(21岁以下及未婚)及父母可继承恩俸金、未用年休奖励金,根据条例中所阐明的比例对分。

不过,她说,至关重要的每月退休金(Pencen Terbitan),只有配偶及子女可享有,父母则不在此例。

单身教师高烧不治
老母亲不获批供养金

这名教师的兄长(52岁)也是一名单身教师,不幸于今年4月骤逝(发高烧后入院,最终陷入昏迷及不治),她在料理兄长的身后事以及处理其退休金事宜时,才发现母亲未能继承兄长的每月退休金福利。

她说,父亲已故,而虽然母亲能继承兄长的恩俸金及额外抚恤金(Ex-Gratia Terbitan),但这笔款额能维持生活开销多久呢?

“即使生活节俭,没什么大病痛,这笔款额或许也只能维持几年的生活,之后怎么办?”

她也说,虽然条例中有注明,已故公务员的父母可申领供养退休金(Pencen Tanggungan),但兄长服务的学校校长表示,母亲无法享有这笔供养退休金。

不排除未符资格

她不排除可能是因为母亲未符合申领供养退休金所定下的条件,而失去享有这笔退休金的资格。

供养退休金是予以因执行任务时受伤、患病或车祸意外而逝世的公务员之配偶、子女及父母的额外退休福利,根据所规定的比例分配。

不过,条例另有注明,有关退休或在职公务员的死亡是发生在伤害或患病已有7年光景,以上的家属才符合资格申领供养退休金。

指单身教师不少
盼政府考量父母晚年 

这名教师指出,很多教师并不清楚上述条例(已故公务员父母无法享有每月退休金),而她希望政府能在这事项上重新考量,毕竟单身的教师不少,而他们的父母应得到更大的保障。

根据公共服务局的退休制度,举个例子,若一名公务员服务满25年,对方退休后每个月可拿到的退休金数额,是最终月薪的50%,而最高则可领至60%最终月薪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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