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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2019
村长囤爆竹私烟‧来不及脱手就遭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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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再那(右二)检查警方起获的爆竹和烟花。

(巴力28日讯)一名村长获得供应总值7000令吉属于违禁品的爆竹、烟花和私烟,这些违禁品存放在家中数个小时,尚来不及脱手,便受到警方取缔遭逮捕,过后被延扣3天接受调查。

此案发生在甘榜牙也一间政府宿舍内,嫌犯也是公务员,正处于退休前的假期。

中霹雳警区主任莫哈末再那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警方于上星期日晚上11时10分前往甘榜牙也一间政府宿舍展开临检行动,扣留这名57岁的嫌犯,起获186箱总价为5000令吉的各类牌子爆竹与烟花,以及74盒估计价值达2000令吉的私烟。

盈利高达3倍

他说,经过调查发现,这批共值7000令吉的爆竹、烟花和私烟不排除用来出售,以不公开的方式,私下在甘榜牙也和中霹雳售卖,并可得到高达3倍的盈利。

“嫌犯拥有一间杂货店,相信售卖私烟接近6年,并在住家隔壁的空屋囤货。”

他披露,调查显示,嫌犯是从安顺相熟的供应商取得爆竹烟花和私烟。警方从昨日起扣查嫌犯3天。

警方是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和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分别是无准证拥有和出售爆竹与烟花,以及掩饰、存放或收藏违禁品角度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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