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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9
没退款原告‧创最重判刑纪录‧刮刮乐老板监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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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刮乐公司东主在55项控状中,被芙蓉推事庭判处5个月至18个月监禁,并分开执行,刑期合共53年4个月16天。

(芙蓉31日讯)刮刮乐公司东主因为无法履行消费人仲裁庭的判决,没有在14天内偿还退款给诉方,今日被芙蓉推事庭判处共53年4个月16天的监禁,创下了涉及刮刮乐案件最严重的判刑纪录。

被告是现年47岁的郑国龙(译音),他曾在2016年11月9日,接获芙蓉消费人仲裁庭的指令,必须在14天内退还8500令吉的款项给顾客阿都拉,不过被告并没有履行指令。

逾50人索偿涉款77万

相关案件开始于2017年4月5日被入禀法庭,而在审讯期间,陆续有逾50名原告通过法律途径向被告索偿,最终有58名证人被传召,涉及款额达76万6600令吉。

被告今日在芙蓉推事庭面对55项指控,皆抵触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17(1)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不超过两年,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郑国龙虽没有委任辩护律师,但一度在庭上向推事求情,强调妻子于13年前逝世,家中还有一名女儿需要他的看顾,希望推事开恩把刑期从扣留日算起。

推事诺扎丽莎最终宣判,被告罪名成立,每条控状分别判处5个月至18个月,并且分开执行,共长达53年4个月16天的监禁;而刑期是由今日,即判决日起计算。

根据贸销部文告指出,郑国龙是两间刮刮乐的唯一业者,分别是Mega leader及Mutiara Johan,这两间公司的业务主要是经营涉嫌诈骗活动的刮刮乐。

被告非初犯

森州贸销局执法组主任佐哈里也声称,这是国内至今对涉及刮刮乐活动案件,判处最高刑罚的案件。

他在受询时强调,他相信被告的2家刮刮乐公司涉及的诈骗案件很多,而有关的55宗只是冰山一角。

“被告也不是初犯,在这之前也曾在其他州属犯案,并曾因此被判坐牢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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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哈里也披露,这是国内至今对涉及刮刮乐活动,判处最高刑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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